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信用租房存套路监管须跟进
2018-08-19 09:34: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1
听新闻

  “相寓好房,押零付一”“无需押金即可入住”正值暑期,房屋租赁中介热推的“信用免押金”的租房模式,让信用好的人实现了“信用变现”,减轻了负担,对北京的租客而言极具吸引力。而近日,北京消费者李红发现,我爱我家中介热情推荐的相寓信用租房竟是笔贷款业务,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险些“被贷款”。(8月18日新华网)

  实际上,消费者李红被推荐的“相寓信用租房”项目“押零付一”,其背后,就是由消费者以绑定本人名下储蓄卡做担保的形式,通过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公司向指定银行申请贷款。该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公司将租户需缴纳的租金总额,一次性转账至我爱我家,消费者按月缴纳房屋租金及5.8%的“服务费”予该金融公司。

  由此可见,消费者若不明细理,极容易掉进这“套路贷”。不仅如此,其真实情形往往是,全款被中介套现,借贷平台赚取的利润则被中介和借贷平台瓜分,风险却留给了租户。而且一旦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贷了款,支付不及时会进退两难。同时,也会造成维权难,更有可能由此导致自己的信用受损。

  信用租房存套路,甚至没后还有“套路贷”,亟待监管部门施治。因为尽管国家从多个层面为包括信用租房在内的住房租赁市场,创造了积极的发展氛围和政策环境,但目前的现状是,一方面我国人征信体系也尚待发展;另一方面对于信用租房尚缺乏有针对性的监管手段。所以,市场监管亟待跟进。

  于监管部门而言,一则应做好相关知识的普及,加强公众对信用租房的认识,警惕背后消费陷阱;二则对中介有必要强化监管措施,谨防其成为非法贷的“中介”;三则对于信用租房平台,也有必要进行规制,毕竟,以解决租赁人资金周转为噱头,实则绑定消费者名下储蓄卡做担保,乃至强行网贷,不仅不道德且有可能触犯法律。

  同样,对于消费者而言,防范意识很重要。尤其是,随着信用“变现”渠道的增多,以及失信被惩罚渠道的扩展,理应不断提升消费信用意识。比如,在进行信用租房时,认清企业的资质,签订各种合同须慎之又慎。还如,通过各种渠道保障和维护好自己的“知情权”。再如,一旦发现被套路,须及时依法维权。

  诚如媒体所言,租房不炒是底线,越界创新要不得。信用租房令人期待,但这其中不应该陷阱套路重重。尤其是,中介与平台不应该为非法贷提供便利,更何况,“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于情于理于法,商家都不应该玩猫腻。同样,监管不手软才会消弭乱象。(杨玉龙)

标签:
责编:崔欣 崔欣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