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评论员:5月11日上午,交通运输部通过官方微信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存在“网约车司机”无证上岗、“网约车企业”无牌照经营、线下车辆与线上登记车辆不符等6种违规情况的企业、司机将视情节轻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或直接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主体名单。
交通部门在此时就失信惩戒的“黑名单”制度征求意见,重点加强对人车不符情况的整治,虽然跟当下有些热点事件在时间上的承续关系,可能是巧合,但所传递出的治理主张,已然彰显出更多的针对性。
据征求意见稿,网约车司机无证上岗、驾驶员与线下实际运营不一致等6种情况,都将按照规定纳入“重点关注名单”或失信黑名单。在当前背景下,此一制度设计,至少有两个现实指向:
一是,对于网约车司机无证上岗、人车不符等违规操作,“黑名单”首先是一种威慑。二,“黑名单”所着力规范的行为,为下阶段各网约车平台的规范管理指明了方向。可以说,“黑名单”所针对的违规情形,也正是网约车平台应致力于规范和避免的地方。
不过,“黑名单”制度要真实发挥效力,还得打通管理部门和网约车平台之间的信息壁垒。譬如,就人车不符的情况,乘客向网约车平台投诉,相关信息该如何与主管部门对接,这需要配套的信息衔接机制。
失信“黑名单”,是常规监管之外的加码,它传递出一个重要信号,那就是主管部门对网约车的规范、安全要求更高了。相应的,这也启示各网约车平台,在市场竞争进入下半场后,必须把安全置于更高的价值维度。
现实中,对于有些极端个案,我们确实不必将其夸大。但案件的发生对于受害者而言就是100%的伤害,这首先为网约车平台敲响了安全警钟。一如相关平台在回应中所坦承的,原有的夜间安全保障机制不合理,嫌疑人在案发前曾有一起言语性骚扰投诉记录,可客服未联系上嫌疑人,由于判责规则不合理,后续未对投诉做妥善处理等等。这些安全漏洞,显然需要及时打上制度补丁,并有必要在后续的服务优化中加载更多的安全保障设计。
网约车竞争进入下半场,安全保障不只是靠哪一方,对监管部门而言,也有必要在“包容审慎”与安全保障之间,确立新的平衡。一方面,网约车作为共享经济的一个成功范例,给予其市场创新、试错的包容空间,确有必要;但另一方面,包容审慎不是不管,而是管得更精准。比如,一些监管举措应该更加贴近“安全”,不少地方对车辆的轴距、排量作出严格限定,其实与安全的关联性并不强,反而显得虚化了。在这方面,或有必要做更多的市场调研。总之,与其大而化之的设计准入门槛,不如就网约车的安全保障,作出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的要求。如顺风车和快车、专车,在管理层面到底该如何更科学的界定,以确保不会牺牲乘客的安全。
网约车竞争进入下半场,不仅表现为有新的市场力量加入,更为本质的是,网约车经过数年发展,有必要从拼地盘的原始竞争“进化”到拼服务质量、拼安全的阶段。以“黑名单”为契机,以极端个案为警示,各网约车平台和监管部门不妨在网约车的安全运营、安全监管方面采取更多的实际举措,从技术升级到管理优化,共同筑牢网约车的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