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携程机票退票费九千多的投诉案例,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日前公布了最新进展:携程向深圳消委会提交了“情况说明和整改承诺”,承诺对于机票差价问题在技术、服务上进行改进,且表示平台绝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强制捆绑销售;同时,携程CEO及华南区总经理、深圳总经理一行三人鞠躬道歉。(3月31日《解放日报》)
“6千元机票退票收9千元”事件近日来闹得沸沸扬扬,携程终于道歉了。那么,这意味着消费者“胜利”了吗?我以为不然。
今年2月,深圳市民王女士在携程预订了一个价值48422元的突尼斯8日二人私人行。由于朋友突然生病,在下订单不到20分钟后,王女士就打电话给携程,希望能够取消这一订单。携程客服不同意,以机票已经出票为由,不予退款,如果要取消的话要收取18524元的机票全损费。而当晚11点,王女士通过航空公司官网并未查询到机票出票信息,后经与航空公司邮件沟通得知,机票单价折合人民币是6415元,退票不用收取税费,但是携程向她收了每人9262元人民币,等于多要了42%的票价。
6000元的机票,在下订单不到20分钟就取消,根本没有出票,携程却索要退票费9000元,已经是荒天下之大谬。但更奇葩的还在后面。王女士将问题投诉至深圳市消委会,后者向携程深圳公司发出监督函并进行了约谈。在给深圳消费者协会的监督函回函中,携程写道:“针对贵会日前来函提出的问题,经公司机票、酒店、旅游等各相关业务部门多方排查、沟通和研究,谨回复如下:一、同一机票,航空公司可退票,我司不能退。经排查,我司不存在此类情况……二、我司退票费高于机票票价。经排查,我司不存在相关问题……”
如今看来,携程真是自我打脸啪啪响:携程不仅不能退票,而且是连根本还没出的票都不能退!携程不仅退票费高于机票费,而且高得离谱!可是,这些“不存在此类情况”的结论,携程却言之凿凿地说是经过多个业务部门“多方排查、沟通和研究”后作出的,如此颠倒是非、睁眼说瞎话,真是无赖到家了!在复函的最后,携程说:“感谢贵会对我司的监督。我司将持续提升服务质量,把保障消费者权益放在首位……”面对市消协的约谈和函询,携程不仅信口雌黄,百般狡辩,而且还有脸声称自己“把消费者权益放在首位”,真是天大的讽刺!
“6千元机票退票收9千元”事件真正荒唐之处在于,它不仅暴露了携程等企业“店大欺客”,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霸道,而且反映出其在有关部门和舆论监督面前的无赖。是的,在事情“闹大”之后,携程被迫低下了高贵的头颅,鞠躬道歉了。但这并意味着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有力维护,因为绝大多数被“坑”的消费者,都不可能重复王女士的“幸运”:只有被“坑”得足够离谱,才可能上新闻,才能顺利地“倒逼”维权。
总之,虽然携程道歉了,但保护消费者权益仍任重道远,法律和有关部门应该更加“硬气”,否则,“店大欺客”的事件仍会不断发生,吃亏的仍是消费者。
文/李蓬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