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小型监控视频设备逐渐走红,用手机App远程就可查看家中情况,安装的家庭越来越多。然而,这在方便自己的同时,或许也会给他人带来困扰。日前杭州萧山区姑娘“逗比小情绪”在萧内网发帖说:隔壁装了6个监控,且都还装在最高处,现在每天都不敢拉开窗帘;无独有偶,去年底老徐也在家门口安装了一套监控设备,摄像头能360度旋转,不几天邻居陈女士就上门要求拆除,认为摄像头可以照到她家人员进出及开门后家中情况,侵犯了隐私权。
监控视频的安装,不能因装在自家领地,就想怎么装就怎么怎么装,也得注意分寸。不少人有种错误认知:公共区域无个人隐私可言,就如老徐答复陈女士的那样:“探头照到也是……楼梯口公共区域的活动情况,不存在侵犯隐私”;但是其实,并不是这么回事。这就好比在大街上不打招呼就直接对人拍照,是对他人的冒犯,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在隐私权问题上,不获同意,摄像头就直接拍录邻居,也是同样的道理。
监控视频的安装,摄像头所对的方向,无非是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对向了他人家的窗口、门口,延伸到了他人私域。他人在家中的活动情况甚至包括换衣之类,都给拍录下来了,这当然侵犯他人隐私权,干扰了他人生活安宁。
第二种,则是老徐所称的,摄像头所对的是楼梯口之类公共区域。但既为公共区域,就并非老徐一家的,不应由老徐一家说了算。如果过往的只是匆匆过客,他们不会对此问题敏感;但日常在此进进出出的却是左邻右舍,特定人群,也就难免对此问题在意。法律上有“对隐私的合理期待”一说,哪怕在公共场所,人们对隐私也有合理期待,比如临时选个僻静角落整理衣服、做抠牙挖鼻等不雅观动作,都不希望被他人看到。所以,如果摄像头对向了和邻舍间的公共区域,最起码的,也得打个招呼,征得同意。
第三种情况,则是摄像头对向的只是自己家中,或者门口、窗口之类自家区域的延伸部位,这当然绝无问题。
众所周知,公安等机关在道路等公共区域是安装了视频监控的;此外一些企事业单位也按公安机关要求安装了视频监控,这都属于公共视频系统的范畴。但如若有人因失窃等紧急情况需要查询,一是得履行身份证登记的前置手续,二是,只许查阅,不得复制、调取。这就是为了避免相关视频被不当扩散传播,侵犯到他人隐私权的情况发生。与此相对,市民所装小型监控视频设备,则属民用的范畴;但同理,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拍录了什么,只要涉及他人(除非违法犯罪分子),也不能擅自随意扩散传播,以免侵犯到他人隐私权。
目前对市民在家门前安装摄像头,公安机关并无具体管理规定,这或许体现了法规的滞后性;但法规也本来就并非万能的。在民众隐私权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其实,只要安装者能多点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的意识,注意群己界限,考虑下别人的感受,安装时有点分寸感,那么,就完全可以避免邻里矛盾、纠纷的发生。
本报特约评论员 于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