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宪法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举行的第四次集体学习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强调,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长期执政能力,必须更加注重发挥宪法的重要作用。这一重要讲话,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指明了总方向,提供了总遵循。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方能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历史、着眼未来,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新时代依宪执政、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注和期待,表明了党中央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和信心。5年多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为中国号巨轮行稳致远提供了坚强法治保证,为巩固人民主体地位、维护人民合法权利标注了新的历史功勋。
历史地看,无论是1908年清王朝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中华民国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抑或是南京国民党政府出台的《中华民国宪法》,都不是由人民作为制宪主体制定的,也无法真正代表人民利益。中国共产党登上中国历史舞台后,在推进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高度重视宪法和法制建设。我国现行宪法是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实践充分表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发扬民主,领导人民制定出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领导人民实施宪法。
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成就和经验,让宪法更好体现党和人民意志,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分别进行了4次修改。每一次宪法修改都在党中央领导下依法按程序进行,使我国宪法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此次宪法修改,将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有利于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