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过春节了。过年当然是值得开心的事,但过年前后,也是大家最忙碌的时候:不仅孩子们忙着准备考试,父母们忙着工作,连小偷也准备年底冲业绩,人贩子也发话了:“拐骗小孩老容易啦,尤其是春节前的那段时间,人多,家长无论生活还是工作都很忙,这个时候成功率是最高的。”(2月3日《新华每日电讯》)
近年来,在“宝贝回家”等民间运动的推动与公安机关打拐行动的共同努力之下,拐卖儿童案件的破案率已有大幅提升,拐卖儿童犯罪行为也得到有效的遏制。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随着公安机关打击力度的不断加码,人贩子也不断升级拐卖孩子的骗术,让人觉得防不胜防。而每一个骗局的得手,背后便是一个孩子的失踪,一个家庭的噩梦。
现实中,即便没有亲身体会过孩子被拐卖的痛苦,但如果看过打拐题材电影《亲爱的》,从男女主角艰难曲折的寻子故事中,相信每个人都会对拐卖儿童行为深恶痛绝。而据《公安统计年鉴》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有2万被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立案。也就是说,平均每天就有50余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这一数字依然是触目惊心的。
如何避免悲剧的发生?报道中,不仅对人贩子坑蒙拐骗的5种诱拐新招逐一进行了介绍,而且针对人贩子的诱拐伎俩进行了点评,并告诫大家要了解和掌握防拐知识,教会孩子自救的方法,防患于未然。这些提醒都是善意的,但应认识到的是,对于年幼的孩子,即便是传授了防拐常识,在脱离家长监护的情况下,恐怕亦难避免悲剧的发生。
从法理的角度来看,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国家法律都明确提出,父母对小孩的抚养、监护、保护等是不能逃避的法定义务。然而,具体到现实中,这份沉甸甸的法定责任,因为种种原因,并没有落实到位。纵览以往发生的拐卖儿童案例,从中不难发现,其实人贩子的诱拐伎俩“技术含量”并不算高,悲剧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关键在于身为监护人的家长的确有疏忽失职之处,给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如何确保法律责任的落实,如何提升“马大哈”父母的责任感?这同样是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需要回答好的问题。因为在很多人看来,如果家长提高警惕,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责任,陪伴在孩子身边,显然是能够避免悲剧发生的。鉴于此,去年“两会”期间,13名全国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未成年人监护失职(疏忽)行为“入刑”的建议”,呼吁追究失职监护人的法律责任,这无疑是很有必要的。
当然,除了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之外,更需要公安机关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大刑侦力度,全力扼杀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同时,社会公众及广大媒体也要增强监督举报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反拐的氛围。更为关键的是,还要加大对买方市场的打击力度,只有让买方也受到应有惩罚,只有摧毁了畸形的市场需求,才能真正斩断拐卖犯罪的源头,才能让无辜的孩子远离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