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家长反映,自己还在读高一的孩子通过外卖平台购买香烟,并有不少学生也通过这种方式购买。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有些入驻外卖平台的部分超市和便利店利用“暗号”售烟,将不同品牌的香烟改名为“双爆”“红”“京”等,只要点击下单,即可快速购得香烟。(2月4日《北京青年报》)
用“暗号”售烟,无论怎么看,都像谍战片中的特务接头。而这种原本“见不得光”的买卖行径,竟堂而皇之地呈现于网络之上。难道售烟者真的认为,其暗号手法高超至极、难以察觉吗?对此,外卖平台作为主要监督人,该及时反思。
既然用“暗号”联系,说明商家知道网上售烟并不合法。而在“知法犯法”的背后,必定有过度松弛的监管环境。不可否认,在外卖平台常驻的商家多如牛毛,可正因为如此,相关监管更不容半分松懈。《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试问如果平台监测到位,且惩戒有力,网上售烟行为还会明目张胆吗?
即便商家在接单之初,还不清楚买烟者的身份,可在配送之后,必然与买家有一定的接触,难道配送者看不出,有一部分的买烟者属于未成年人吗?或许商家自行配送,出于利益关系,不会自揭其短。可外卖平台下属的送货员,与烟草买卖没有半分纠葛,他们就没有责任监督和举报吗?说到底,外卖的监管力度终究还是差了些。
商品购买者并不只有烟民,倘若外卖平台能在醒目位置标注“禁止售烟,举报有奖”,想必商家也不敢轻易售烟。而推出针对性的措施,对平台来说,也并不需要太多的技术成本。一些大型网购平台,在过去也曾遇到以“暗号”售烟的灰色买卖,可在完善监管机制后,此类现象也基本得到了遏制。在现今的技术条件下,外卖平台通过相关的智能分析技术,强化针对性的管理,依旧可行。
笔者就曾亲眼见过,有的买家在备注中写明“购烟暗号”用等额的付款购买;有的商家用茶叶盒包裹烟盒,伪装茶叶蒙骗快递;还有的商家以外卖为广告,推介微信联系,避免平台干预。然而,面对商家的种种规避举措,平台也并非毫无办法。只要不断提升违反成本,进行严厉惩罚,让监督力度持续向商家、买家、送货员等末端延伸,外卖售烟的空间必然会越来越小。
当然,对这类不法业务的调查,也不能仅限于外卖平台。事实上,超市和便利店经由外卖平台售烟,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网上餐饮服务,它更贴近于日渐兴起的“跑腿服务”(时配送服务)。在新型零售业态火热发展的当下,一些不法倾向也会随之出现,相关的法规制度和自我监督若不及时跟上,必定会给“跑腿服务”带来长期的负面影响。
文/严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