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条令家长不安的新闻:大量“儿童邪典片”从国外网站流入中国,制作者把儿童熟悉的卡通人物包装成为血腥暴力或软色情内容,甚至是虐童的动画或真人小短片。
这些视频具有极大的迷惑性,除了片中角色套用了儿童喜爱的动漫形象外,人物衣着也都是容易让儿童产生兴趣的鲜艳亮色,剧情设计中,除了一些恶搞和暴力元素外,还充斥着“屎尿屁”、洗澡、手术和怀孕等不宜儿童观看的内容。根据视频内容和标签,这显然是有目的地针对儿童群体投放,而毫无疑问,这种诱导式的视频会给儿童带来心理阴影和无形的伤害。
更令家长惊恐的是,一旦小朋友观看了几部视频之后,根据观看记录和数据计算,平台就会推荐更多同类视频,形成恶性循环。实际上早在去年7月份,这一事件经美国媒体的揭露就已经轰动了全美。而据报道,这些视频竟然早在2016年就已经流入到了国内,并且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在各大视频网站传播。这些暗黑视频何以能够在平台停留如此长的时间,甚至出现大规模泛滥的地步,所谓“价值中立”的算法推荐难辞其咎。视频网站可以有算法进行个性化推荐,却无能力进行自查自纠?非要等到大规模的舆论风暴之后,才进行自净是不是有点晚了。对于制作以及发布“儿童邪典视频”这种违法行为,互联网企业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担负道德和法律上的双重责任。
保护儿童在互联网上的安全,与保护他们在学校、家庭内外的安全同样重要。因为我们必须直面的现实是,网络用户的不断低龄化。如何保护孩子远离网络伤害,需要一条无缝链接的监管网络,光靠任何一方都无法构筑一个安全的网络环境。
监护人是第一道绿坝,同时还需要政府层面的法律监管、企业的自律,行业内部的自我审查和监督机制。我国的法律法规当中也有一系列针对儿童权益保护的媒体政策,但相关标准和处罚力度弹性较大,造成了在执行过程中缺乏约束力。从顶层设计来讲,应尽快推进儿童互联网安全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