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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派驻制度治理药师挂证顽疾
2018-01-11 16:44:00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木须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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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律师证、建筑设计师证走俏市场之后,执业药师也成为了“香饽饽”,去年一年全国就曝光了违规执业药师135人。国家食药监总局不久前曝光65名“挂证”执业药师名单,随后又有八个省的食药监局对于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予以公告。记者了解得知,由于按规定执业药师必须成为药店“标配”,而用人缺口非常大,所以药店在高薪挖人不到的情况下,或不惜违规聘请“影子药师”(1月10日《广州日报》)。

  基于用药安全,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成为药店经营许可的基本条件之一,这也使得执业药师这个职业从医院内走入市场,成为更广泛的社会职业。然而,与执业医师提供的诊疗服务不同,执业药师从业提供的是售药及指导服务,药店对其所要求的技术含量更低,通俗来说,只要能卖药就行。如果执业药师严格履行指导和把关的责任,拒绝销售药品或者独立公正地推荐药物,还可能影响药店的销售情况。相反,如果执业药师不履行职责,只站在单纯卖药的立场,制度本身也会沦为形式。此外,执业药师有统一的职业资格考试,从业门槛高且现有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证的人数还不及药店的数量,这必然导致聘用的成本高。

  这些因素决定了药店与执业药师之间难以实现劳动服务上的契合,客观上也为药师挂证提供了土壤,使得国家有关药店必备执业药师的制度沦为一场各取所需的游戏。药店通过挂证低成本满足了合法开设的条件,而挂证的执业药师无需提供劳动就可以获得一定的报酬。这样的现实和就业环境催生了庞大的执业药师考证族。除了学医药的学生之外,也有那些医疗卫生职业的从业人员,他们考证就是为了挂证取利。事实上,药师挂证反而销蚀了药师这一职业的含金量,让驻店服务名不副实。

  要让执业药师真正发挥作用,必然需要理顺执业人员、药店与监管之间的关系。当下,执业药师出现人岗分离的普遍现象,与监管“管证不管人”的设计分不开。早在2000年,国家药监局就制定了《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者的从业实施注册制度,并且要求其只能有一个执业地点。然而以上付诸现实,往往都是“一注了之”,对于执业者在不在岗、履不履职,既没有细致的管理办法,也没有有效的管理手段,更缺乏严格的监督制约。

  既然药店必备执业药师是为了保证用药安全,那么执业药师的职责就带有一定的公共安全管理色彩,需要一定的独立性。应当在监管的范畴之内,让执业药师与药店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关系,而非单纯的劳务关系。因此,防止药师挂证不妨尝试派驻制度,即药师向所属的药师管理机构申请执业,由机构成立药师执业协会向药店派驻,承担用药安全监督指导职责和药品销售劳动服务,药店按标准向机构缴纳费用,通过机构向药师发放薪酬。如此三方协议能让相关主体相互监督制约,进而防范药师执业人岗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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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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