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广州)第二届家庭服务行业圆桌会议发布了中国家政产业首个“由政府部门牵头、产学研相结合”的数据报告。报告显示,今年以来家政服务支出一直呈两位数增长,但超半数家政服务员未购买相关保险。另外,不少家政人员表示,他们在从事家政服务期间没有与家政机构或者雇主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12月5日《法制日报》)。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以及社会老龄化趋势日益加重,家政服务业必然需求旺盛。然而,近年来该行业发生多起“黑保姆”事件,又让人对家政服务业深感忧虑。任何一个行业要想健康发展,必须将每个环节规范起来。而家政服务业目前在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以及社保等方面均存在不少问题。
先说劳动合同。家政机构与家政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然而我国家政业仍不成熟,许多家政人员通过熟人介绍进入家政机构,劳资双方只是通过简单的头口约定明确权利和义务。在这种不规范的劳动关系中,劳资双方都会很“任性”。
再说服务协议。按理说,家政服务合同由雇主与家政机构来签订,由家政人员具体执行。但在我国家政服务业,签订的多是三方协议,这种协议往往减轻了家政机构的责任,造成家政人员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最终也会影响雇主的权益。当然,如果发生服务纠纷,也会损伤家政机构公信力。
另外还要说说保险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但上述报告却显示,超半数家政服务员未购买相关保险。家政人员在缺少健全社会保障的情况下,不仅眼下没有安全感,未来养老也是大问题,所以他们很难全身心投入工作。在缺少安全感的情况下,某些家政人员可能出现偷盗雇主财物等行为。
造成上述多个方面不规范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该行业一直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尽管这个行业早就存在,问题早就丛生,但这些年来一直没有一部有针对性的法规。
从全国层面来说,有关方面2010年印发过《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行业组织印发过《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行业管理规范》等。再看地方,一些城市仅出台过鼓励发展家政服务业的意见。很显然,无论是全国层面的文件、规范,还是地方相关文件,由于层级偏低、不够完善,所起的作用极其有限。唯有付诸全国立法或者地方立法,把涉及家政服务的所有问题如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等均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并明确各方责任,才能让这个行业走上规范发展之路。
家政服务要规范,前提是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等先规范起来,如果这一基础不牢固,上层建筑自然问题很多。而且在基础不牢固的情况下,这个行业发展越快,问题就会越多。因此,必须用立法来夯实基础。尽管有人早就建议制定家政服务业促进法,但至今没任何动静。除上海等个别地方传出为家政服务业立法外,其他地方至今仍然静悄悄。
希望有关方面尽快推进家政服务业立法,从国家到地方都不能等,因为老龄化时代、全面二孩时代早已来到,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