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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直播乱象,亟待对打赏设限
2017-10-09 09:13:00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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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两则粉丝巨款打赏主播的新闻引发热议。

  一则主角是熊孩子。一位14岁的男孩子沉迷某游戏直播平台,两个月打赏16万元给女主播。该男孩父母在广州增城一服装厂流水线做缝纫工,缝一个牛仔裤裤头0.3元,每天加班到晚上12点,16万元是10年积蓄。

  另一则主角已为人父。这位合肥市民有一个4岁女孩,过去三个月,他迷上了在某直播平台给女主播打赏,除了挥霍掉家中7万元积蓄外,还借了5万元高利贷,继续给女主播打赏。女儿的奶粉没再买过,讨债人的身影却出现在家门口。

  熊孩子打赏主播惹祸,早已不是个案。年初有媒体报道,一名13岁的未成年少女沉迷网络直播,两个月竟然偷了母亲25万元,用于打赏男主播。而成年人打赏主播更是疯狂:有挪用公款打赏主播的;有借高利贷打赏主播的;有大学生一次花10万元打赏主播,并要求其5年内不准谈恋爱的;有土豪一分钟打赏女主播100万元令其感动得当场嚎哭的。

  伴随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直播平台近年发展迅速,由于监管滞后,一直处于野蛮生长态势,个中乱象已引起各方关注。今年上半年,文化部对网络表演开展了集中执法检查和专项清理整治,关停“千树”等10家网络直播平台,行政处罚48家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关闭直播间30235间,整改直播间3382间,处理表演者31371人次,解约表演者547人。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此番文化部出手整治,针对的是直播平台内容“打擦边球”等经营行为,没有涉及打赏乱象。从近年媒体披露的粉丝疯狂打赏主播乱象看,直播主播的诱惑力,足以令部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失去理智。男女主播靠粉丝们非理性打赏一夜暴富的故事,也不断刺激着公众敏感神经,冲击着社会承受力底线。

  有一种观点认为,直播平台是市场化经营,粉丝给主播打赏属于个人赠与行为,不必监管。其实,这种说法站不住脚。直播不是做公益,不管主播收入是否靠粉丝打赏为主,但其表演或主持就是劳务付出;不管主播有否暗示或明示,直播程序中激励或诱导粉丝打赏的机制确实存在。粉丝们往往是被争相刷存在感的氛围裹挟或诱惑下打赏主播,迥异于民法意义上的赠与。因此,从规范经营的角度对其进行监管,无可厚非。

  通过上半年的整治,网络直播平台的表演内容已得到有效净化,但监管部门对打赏乱象则一直没有“出手”。为了抑制粉丝的非理性行为,为了直播平台健康发展,监管部门有必要对粉丝打赏主播金额设限,即对一个设备终端或帐号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个平台、某个主播刷出的打赏金额,设定最高限额,超过无效。如果视而不见,放任自流,粉丝打赏主播行为可能没有最疯狂,只有更疯狂。

  文/徐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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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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