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环评制度饱受争议,网络上甚至不乏唱衰声音,认为“环评制度该淡化了,该退出历史舞台了”。对于这种论调,环保部在27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态,“环评制度作为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制度,随着改革的深入只会加强,不会削弱”。
环评制度是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国际通行制度。这项制度的初衷在2003年实施的《环评法》中早已明确,即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巨变,同时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破坏,“重GDP增长,轻环境保护”的发展观在一些基层政府和企业根深蒂固。环评制度的实施,特别是将环评作为项目建设的重要审批条件,有助于引导政府和企业更加重视环保,并且从源头防范破坏环境项目的实施。从制度设计上看,环评是必须的,是科学的,是为了中国长远发展的。
《环评法》实施14年来,环评制度在保护环境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也让“环评”成为环保部门的“杀手锏”。恰如国家环保局(环保部前身)首任局长曲格平所言:“环保部真正的、最大的权力是环评,因为项目环评这一关过不了,后面什么手续都办不了。”不过,权力如果使用不当,如果监督乏力,就很容易被腐败侵蚀,或者是失去独立性。这正是环评制度被唱衰的重要原因所在。2015年,中央巡视组向环保部反馈专项巡视情况,便指出该部存在的问题主要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面:未批先建、擅自变更等环评违法违规行为大量存在,环评服务市场“红顶中介”现象突出,环评机构资质审批存在“花钱办证”情况,把关不严、批而不管、越权审批不仅导致污染隐患,而且加大权力寻租空间等。倘若这些问题不解决,继续“卡着审批吃环保、戴着红顶赚黑钱”,环评确实就该退出历史舞台了。
环评之于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理应加强而非削弱,而加强必须从解决问题入手,从改革环评制度开始,确保环评的独立性和公信力。一直以来,环评资源基本被垄断在环保体系内,跟各级环保部门和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于是大多数环评项目都能顺利通过便不足为奇。没有独立性、缺乏公信力,正是环评机构广受诟病所在。近年来,环保部门重拳整治环评“红顶中介”问题,大力推动环评阳光化。环保部所属事业单位中的8个环评机构,在2015年已经率先全部从环保部脱离,其他地方的环评机构也分批分期全部脱离。这是环评迈向独立的关键一步。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去年7月修改《环评法》,不仅压缩了环评审批权的空间,还提高了未批先建的违法成本,进一步完善了环评的制度设计。不难看出,国家正在着力修补环评制度的漏洞,同时也是用行动证明环评制度正在得到加强。
加强环评效力,完善制度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执行制度、强化监管。比如,环评造假明显是违法的,但在一些局部区域还是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甚至有政府部门参与其中。对于这种现象,如果环保执法部门“睁只眼闭只眼”,处罚“雷声大、雨点小”,或者甘愿服从服务于基层领导的个人意志,那么即便再好的“经”也会被歪嘴和尚念歪。许多时候,政策设计的初衷是好的,但在实操过程中改了弦、易了辙、走了样,就是因为歪嘴和尚所致。所以说,执行有时候比设计更加重要。执行到位了,才不会背离政策初衷,方能做到名副其实。
环评制度是部“好经”,只有刚性执纪、重塑公信,才能确保不被念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