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源,精品单间,无线wifi,每月2200元……租房时,你是否也被这些诱惑?可一旦上钩,等着你的是被“黑中介”强迫交易,若不如约缴纳额外费用,轻则被扣留押金,重则上门辱骂、半夜敲门、拉电闸、扔垃圾等恐吓威胁……近日,北京警方捣毁五个黑中介团伙,抓获40名犯罪嫌疑人(9月26日《北京日报》)。
每个身在异乡者都或多或少有过租房的经历,如果能够租到称心如意的房子,遇到通情达理的房东,则可减少很多劳累奔波。而一旦遇见故意设置圈套,收完钱就毁约,且不断滋扰房客的黑中介,租房者则不胜其扰,难以安居。笔者认为,向“黑中介”说不,显然不能靠租房者单打独斗,相关职能部门理当共同发力,铲除这一毒瘤,改变租房者的弱势地位。
从理论上说,租房者一旦被“黑中介”侵权,可以要求消费者协会或工商部门介入,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住建部门投诉举报。如果经查实中介违约在先,其不但要退还中介费和房租,还将承担赔偿责任。然而,“黑中介”之所以敢肆无忌惮地背信弃义,故意设置陷阱,侵犯租房者的权益,主要原因在于监管存有疏漏,导致其违约和违法成本太低。
首先,租房者与中介之间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作为刚性需求的租房者,很难有效了解中介资质及拟出租房屋的真实情况,难以识破“黑中介”的虚假宣传,极易掉入其设置的陷阱之中。其次,即便租房户愿意诉诸法律,很多“黑中介”也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以致于难以找到始作俑者。此外,大多租房者力单势弱,没有人力、物力与“黑中介”斗智斗勇,更经受不住被上门辱骂、被半夜敲门、被扔垃圾、被拉电闸等无赖式骚扰。只能以缴纳额外费用,放弃押金等来求平安。这显然让“黑中介”尝到了甜头,进而愈发猖狂。
要知道,一些“黑中介”对付租房者时所用的下三滥手段已超出了民事纠纷范畴,应受治安处罚或刑事制裁。租赁期内,租房者对房屋的合法占有权受法律保护。“黑中介”带人私自砸门闯入房间、辱骂租房者、半夜敲门的行为显然属于寻衅滋事或非法侵入住宅,已构成治安违法,情节严重的,还将构成犯罪。此外,即便没有上述恶劣情节,只是在收取定金或中介费后又以威胁方式不断强行收取管理费、卫生费等费用的,也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这些乱象无疑应由公安机关介入,打掉“黑中介”不断作恶的嚣张气焰。
此外,监管部门还应强化管理措施,强力规范房屋中介市场。如可发挥大数据技术优势,健全实名登记信息和黑名单制度,杜绝“黑中介”变换马甲后四处危害他人。要将其劣迹记录在案并如实公开,供租房者查询后作为参考。这样一来,无论黑中介如何变更名称和地址,都不能抹掉劣迹,租房者也将有所防备,不会总是掉入同样的陷阱。
总而言之,安居才能乐业,对于无房的拼搏一族而言,租房绝对是大事。监管部门必须果断介入,严厉打击流氓式“黑中介”,强力纠偏失序的租赁市场。这样才能改变租房者与中介博弈时的弱势地位,让租房者多些安全感和踏实感,少些忍气吞声和闹心折腾。(史洪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