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商报报道,四川广安一家公司的员工因为没有完成规定的业绩,被罚喝厕所水。视频中,一年轻男子和女子站在厕所隔间,按下厕所抽水马桶的冲水键后,两人分别用纸杯舀了水……男子犹豫再三后皱眉喝下,女子将杯子放到嘴边后又拿开,接着端回来闭眼喝完。负责培训的“导师”在录完视频后,还将其发布于工作群中,提醒其他员工,完不成业绩的就是这个下场。
看完视频,忍不住要发怒:这都是些什么人呢?不就是些草台班子吗?还好意思自称“导师”,真当自己是那英了?事实上,以往就有媒体披露,这些打着人力资源培训招牌的所谓培训公司和培训师,其实根本不具备相关资质。他们只会搞些哗众取宠式的所谓企业培训。除了喝厕水、吃蚯蚓,还有当众下跪、自抽耳光、大街上“裸奔”等等,都是些以践踏和侮辱人格为主要手段的下三滥玩意。
从理论上讲,厕所只要打扫得足够干净,且自来水达到直饮标准,那马桶里的水就应该能够直接喝下去。不过各位看官有没有留意到,这次喝的厕所水,可是事先马桶连刷都没有刷过,而培训者就这么带点“原汁原味”的让几个被培训者喝了,真的是太侮辱人了。按照我们中国的文化,厕所是人方便的地方,为普通人所忌讳,马桶里的水再干净,我们也不能强求别人喝下去,否则就是对别人大不敬,就是一种人格侮辱和伤害。
有人说,这种培训是企业文化的一种形式。没错,企业是该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但任何企业的文化都应该是理性的,是不能违背公序良俗的。喝厕所水实质就是要培育逆来顺受的“奴化式”企业文化。只有尊重人的企业文化,才是有生命的企业文化,才能真正激发员工的斗志。因为尊重每一个人的人格尊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一方面,受人尊重不仅是我们的心理需求,也是我们的权利;另一方面,尊重他人、维护他人人格尊严是我们应尽的义务。任何工作,都不应该以牺牲人格尊严为代价。
据报道,事发之后,企业曾矢口否认有这么一回事,并说这是有人在开玩笑,但毕竟纸里包不住火。最终,发视频的“导师”被行政拘留4日。但是在这场闹剧中,同样应该承担责任的,还有聘请培训师的企业,企业负责人绝不能以人在外地为由拒不承担应有责任。应扪心自问,到底是谁拍板选择了这样的培训师、以这样的培训手段培训员工的呢?你选择了逃避、狡辩,更说明你也根本没把员工的人格、尊严放在眼里。
这种漠视员工人格尊严的丑陋现象缘何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是当前的就业难背景,而员工为养家糊口不得不忍气吞声,无疑更助长了企业的肆无忌惮。但在一个连你尊严都不顾的企业里,你能得到真正的发展?
所以,对待这种不良企业,真不必留着它到过年,不如干干脆脆地早点炒了它,再向有关方面提出诉讼,然后索赔、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