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学校禁止学生裸睡,有的学校让学生戴“绿领巾”,有的学校规定禁止男女生“直接交流”,有的学校规定“一周的零花钱不超过10元”,有的学校规定禁止“天台晾晒被子”……近年来,部分学校一些有争议的校规接连受到舆论关注,被质疑是“奇葩校规”。校规沦为“笑规”,相关方应当思考背后的原因。
面对公众以及舆论的质疑,不少学校还进行了回应。回应的具体内容各不相同,但主要观点却很雷同——无外乎是强调学校“是为了学生好”。这是许多学校理直气壮表达的核心观点。事实上,与“奇葩校规”一样,这种思维惯式同样值得警惕。
毋庸讳言,学校在出台“奇葩校规”时往往确实有着善意的出发点。以禁止“天台晾晒被子”为例,校方解释原因时称,主要是出于安全考虑;而湖北规定学生“一周的零花钱不超过10元”的学校,称是为了“防止学生相互攀比”。
善意的初衷并不能掩盖行为欠妥的事实,更何况,一些针对“奇葩校规”的解释和说明,并不能服众。比如,“天台晾晒被子”之所以存在安全隐患,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在于天台旁的防护措施有待改进。因此,增加护栏、增设警示标志,或是在其他地方添置可供学生晾晒的空间,才是校方应该着力的方向。以校规一禁了之,难免有因噎废食或懒政思维之嫌。
放任此类校规,结果是学生没有地方可以晾晒被子,有些学生“被褥都已经发霉了”,此种结果之下,校规遭到学生们反对和网友吐槽,完全在情理之中。
与之同理,戴“绿领巾”式的“激励”,很可能并没有让这些学生的成绩在短时期内有大的改观,早日戴回“红领巾”,反而有可能会挫伤他们学习的热情,让他们在自卑的情绪和别人的嘲笑中沉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立“偏”了规矩,方圆也难免会“异型”。不少“奇葩校规”,在实践中原本就缺乏可执行性。以“一周的零花钱不超过10元”为例,谁来监管?如何统计?如有违背,如何处理?如果进行处分,是否符合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诸如此类的问题,不知道制定“奇葩校规”的人是否思考过?
部分在实际中难以有效执行的“奇葩校规”的存在,还会在一定程度上消解“校规”作为一个整体的严肃性。当学生们发现,这些难以落实的“奇葩校规”可以随意违反,在是否需要严格遵守校规中的其他条款的问题上,自然会打一个大大的问号。由此引发的破窗效应,也会让校规的约束力大打折扣。
更何况,一些“奇葩校规”还直接导致了恶性现象的出现。据媒体报道,山东临沂市第六中学13岁的7年级女生张某,因为不符合学校短发令要求,3次被赶出校门后,喝下农药自杀。生命溘然消逝,令人扼腕。
当学校出台的校规,与公众的普遍常识存在巨大的认知鸿沟,甚至被质疑为“笑规”之际,校方需要多一些倾听、了解与反思,不能把原因归咎于学生的不谙世事,或家长、公众们的无理取闹。善意的初衷并没有错,但如果方式欠妥,自然难以保证收效,甚至会南辕北辙。
事实上,人们质疑的从来不是善意的初衷,而是“行善”的方式、途径以及相关硬约束的必要性。加强管理、对学生负责,这样的出发点没有错,但不能以善意之名,行有悖常识、争议巨大的“恶行”,放任“奇葩校规”横行。
在名著《爱弥儿》中,卢梭曾写下这样的话——“什么是最好的教育?最好的教育就是无所作为的教育,学生看不到教育的发生,却实实在在影响着他们的心灵,帮助他们发挥了最好的潜能,这才是天底下最好的教育”。这样的“无为”,效果远好于以善意之名的“奇规”“乱为”。
学校并非流水线,不用生产整齐划一的产品。少一些拍脑袋决策,多一些潜移默化与适度宽容,多一些规定出台前的充分征询意见与论证以及政策制定后的及时完善与修订,是教育的应有之义。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奇葩校规”少一些,是对学生们负责,也是对人才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