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两个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正式实施(简称“一法两规”),为我们的网络生活保驾护航。
守护我们个人信息安全。因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2016年下半年大学开学季,电信诈骗让临沂女孩徐玉玉和大二学生宋振宁因钱财被骗而猝死,引发社会震动。此外, 王千源事件等“人肉搜索”事件中,当被搜索对象的个人隐私被毫无保留地公布,他所面对的不仅仅是人们在网络上的口诛笔伐,甚至在现实生活中也遭受到人身攻击和伤害。《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不仅在战略层面进一步界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对攻击、破坏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规定相应的惩治措施;而且在现实维度明确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增加惩治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定等。《互联网信息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也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明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对用户身份信息和日志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同步实施的还有《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配套制度文件和司法解释。此外,国家标准化部门正抓紧组织制定《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国家标准。这些,均对依法打击“人肉搜索”、出售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法律保障,很好的守护我们个人信息安全。
守护我们网络空间清朗。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不是法外之地,“一法两规”的实施,不仅可以防信息被非法获取危及生命安全,也可以防虚假低俗信息影响健康生活,将使网络空间更加风清气正。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一段时间以来,“垃圾评论”、恶意辱骂、网络欺凌、造谣传谣、虚假信息等种种乱象充斥着虚拟的网络空间。随着网络实名制概念的提出,逐渐走向清朗。网络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对“网络实名制”作出规定: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网络安全法等实施,就如同是在为网络空间做“大扫除”,以法律为保证,以网民道德为底色,不断打造清朗网络空间,守护我们的健康向上网络环境。
守护我们传播生态健康。微博、微信、客户端等互联网信息技术及应用迅猛发展及快速普及,使得2005年原《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管理暂时出现了一个空白期,网络媒体为追逐经济利益忽视健康、有序、纯净的点击量,追求“博眼球”、“带血的点击量”。为推进依法管网,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应运而生。同步实施的还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细则提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并明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根据细则,6月1日起微信公号未经许可禁发新闻。此外,《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同步施行,统一网信执法证据标准,更好的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从国家层面、社会层面、个人层面、行政执法单位层面、网络平台层面等全面保证了我们的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在规范有序的环境中进行,守护了健康的传播生态,符合网民利益,利于长远发展。(伏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