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教育部下发通知,2017年度长江学者推荐和遴选工作正式启动。与前几年相比,教育部今年对“高薪挖人”设置了专门的限制条款。通知明确要求,对于违规引进人才,片面依赖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的高校,停止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等。同时,也鼓励东部地区优秀人才到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应聘。
长江学者计划明确禁止高校违规引进人才,并对诸般高薪竞价行为祭出“停止推荐资格”的撒手锏,这能刹住目前甚嚣尘上的“高薪挖人潮”吗?教育行政部门对这一问题的态度一直十分明朗。今年1月25日,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坚持正确导向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指出,不鼓励东部高校从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引进人才。
然而,“不鼓励”也好,“呼吁手下留情”也罢,现实中,高校人才“孔雀东南飞”的情形并未消减,财大气粗的东部高校对中西部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一如既往。一些高校的优势学科甚至出现整体性的位移,人才的断档、断层在所难免。这也是外界对教育部此次禁令实际效果存疑的原因。
一方面,禁推“长江学者”的政策威力能不能完全发挥是一回事,即便真的禁推,是不是有足够的震慑力,则是另一回事。不错,“长江计划”不仅关乎一笔政府资助金,也关乎高校的学科优势及学界声誉,很多高校都会全力以赴去争取。但与挖来人才带来的综合效益相比,“长江学者”毕竟只是一项指标而已。这方面的例子并不鲜见。公开资料显示,清华大学法学院组建之初,曾在全国法学学科排名前三的院校大批引进人才,该校法学学科迅速崛起。
另一方面,舆论往往拘执于东部的“挖人”,殊不知,在“挖人”的背后,又有多少中西部的高层次人才希望主动离去?毕竟,与东部相比,中西部高校的教学科研环境、生活条件等等,均有很大差距。而在教育资源配置严重失衡的背景下,中西部高校在学术风气、开放性、宽容度等方面,整体上不及东部。这都是导致人才主动流动的重要因素。
高校从来不是也不应该是乌托邦,而与经济社会有着密切的契合度。所在地的社会风气、文化乃至政风等,均不可避免地会影响高校。可以说,很多教授选择离开,往往也属无奈。
因此,除了出台具体的政策规定约束“高薪挖人”之外,还是应该从教育制度内部找原因、堵漏洞。
其一,加快高等教育改革的步伐,改变目前日益严重的行政化趋势,致力于在高校营造宽松的学风,让人才有一个相对自由的环境,专注于学术,专注于创造,而不是寻求一个行政职务。尊重、爱护同样是留人的重要砝码。
其二,教育评价要鼓励引导高校立足长远,而不是一味表现为急功近利的政绩诉求。无论是总体实力的提升,还是具体的学科建设,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投入,总想立竿见影,实际上也是在驱使高校去四面挖人。
当然,根本之计,还在于逐步缩短不同地区之间的教育资源差距。从政策指导、资金投入、薪酬体系改革、学术共同体的建设等等方面,对中西部多一些倾斜。甚至也可以搞一些不同地区间的高校联盟,以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无论如何,人才的合理流动不仅是对个体权利的保障,也是保持学术活水的前提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