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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儿童权益是全社会责任
2017-05-25 17:34:00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史洪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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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一段发生在杭州街头,母亲脚踩亲生女儿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警方锲而不舍地追查真相。原来,视频中的母亲黄某离异后独自抚养两岁女儿。5月9日当天,她带女儿去找工作未果,孩子饿了盯着烤肠摊,黄某从最后的一点钱中拿出两元给孩子买了一根,孩子吃了一口吐出来,黄某情绪失控,便大声责骂女儿,把女儿推倒在地,任由女儿哭泣。一位大伯蹲下身想安抚小女孩,黄某对围观人群和女儿的气愤一下子又爆发了,便冲过去推开大伯,一脚踩向自己女儿。

  该视频在网上流传后,的确让很多人触目惊心,但背后的真相披露后,又让人唏嘘不已。从报道可知,踩踏女儿的母亲系离异,其带着两岁女儿四处奔波,基本无生活来源,也无家可归,母女二人的温饱住宿问题均遭受着严重考验。在此处境中,很可能一件小事就会成为导火索,让当事人情绪失控,做出不可预料之事。此事件背后,是更多有类似境遇儿童亟待重视和维护的权益。

  不能否认的是,当前确有一些父母由于特殊原因难以对未成年子女行使监护权,履行监护职责。如一些人在子女年幼时便离异,不能很好地对孩子教育抚养,再婚后还可能让子女处境进一步恶化。还有一些人因自身从事不良职业或误入歧途,不能给子女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甚至危及子女的身心健康。如一些人触犯法律、身陷囹圄,或者携带子女乞讨、盗窃,或者染上毒瘾或赌博,无暇顾及子女。

  毋庸置疑,未成年人特别是儿童的权益必须被特别对待并严格保护,这是国家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不能因为其父母的过错或者生存能力不强而殃及未成年子女。即便是父母犯有严重罪行,也不能让未成年子女受到牵连。相反,生活在此类环境中的儿童更加弱势,相关部门理当及时介入,帮助其父母走出困境或者对儿童直接进行兜底救助,让其享受基本的生活、医疗、教育保障。

  像黄某这样的特殊困难人员不在少数。黄某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主要原因是谋生能力差,缺乏家庭的帮助,独自一人不能求职兼顾带领小孩,以致于缺少生活来源,危及生存。对有类似困难的人员,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构和社会公益组织应当提供帮助,为其中有陌生能力的寻找合适工作,并在户籍、教育、医疗方面为儿童提供基本保障。如可为儿童寻找公益的托教机构,以便监护人能通过正当工作养家糊口,解决生存难题。

  而对于可能危及儿童权益的监护人,则应加以惩戒并在必要的情况下剥夺其监护权。如沉迷赌博、吸毒或者带着子女乞讨的父母,根本不能履行监护教育职责。有这样的父母,子女的健康成长就是奢谈,甚至子女的处境会越来越糟糕。因而,应在惩戒此类不合格父母的同时撤销其监护权,由儿童的其他亲属或民政部门行使监护权责,以避免不幸事件的发生。

  简而言之,未成年人尤其是儿童的权益不容漠视,不能因为其家庭的不良因素,尤其是监护人的过错而让其基本权益受损。国家、社会及基层组织的保护触角务必及时伸展,让此类儿童的生存、教育、医疗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不能让其被父母抛弃后再沦为社会“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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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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