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马圈地”,围起栅栏开始收费;不划停车线,不立停车牌;来路不明的管理员,拒绝出示证件……“黑停车场”乱收费,相信不少司机遭遇过。为一探究竟,近日,《人民日报》记者走访了北京多处路侧停车场,管窥停车收费乱象。
黑停车场是公众关注的老问题,且并非只属于北京一地的独特现象。2014年,新华社曾报道北上广津四个城市至少有上千个黑停车场。黑停车场的存在,让人不禁想起不少古装影视剧中拦路打劫者的台词: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光天化日,如此胆大妄为,法律岂能容忍?
开设黑停车场收取他人停车费,侵占的是公共资源,损害了公共利益,应当依法铲除。可从现有整治黑停车场的实践来看,依法打击的成效并不明显。一方面,停车场的审批往往涉及交通、工商、物价、城管、公安交警等多个部门,对停车场的监管也就成了多头管理、“九龙治水”的模式,给黑停车场制造了“夹缝中求生存”的机会。另一方面,由于取证困难,对黑停车场的打击处理很难到位,很多时候仅仅是“见一次轰一次”,以致于黑停车场收费管理员面对执法部门查处时无动于衷、一脸淡定,前脚被轰走,后脚又来了,跟小贩被城管撵没多大区别。
“九龙治水”式的监管也好,“见一次轰一次”的处理方式也罢,瞄准的都只是黑停车场的管理者或收费员,仅仅寄希望于这些人不重操旧业,往往事与愿违。这些人之所以能够干这个“无本买卖”,其前提条件是要有那么一块地能够供其“跑马圈地”、作为黑停车场使用。如果这块地没法为其所用了,那这些人再怎么想乱收费也只是枉然。
要铲除黑停车场,除了打击处理那些管理、收费人员之外,对黑停车场也应当一并处理好。这应该成为整治黑停车场的关键,否则难免会陷入舍本求末的尴尬。这些场地既然能够被人利用为黑停车场,从一定程度上表明也可以转化为合法停车场地。这种转化包括设定为免费停车位或收费停车位。即便不能转化为合法停车场地,那就在显著位置标示“此处严禁停车,违者扣分罚款”,从根本上杜绝再被利用为黑停车场的可能。
在城市停车位日益紧张的当下,黑停车场的存在不只是暴露了对黑停车场乱收费行为打击处理不力,更暴露了停车场地的管理漏洞。这种公共资源的收益不应以黑停车场乱收费的形式流入私人腰包。将其划为免费停车位,那是造福于民之举,必能方便不少群众;划为收费停车位,也能增加财政收入,使公共资源得到最大限度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