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
去年6月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有利于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增加有效供给,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有利于引领消费,创造新需求,树立自主品牌消费信心,满足人们更高层次的物质文化需求;有利于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实现更加和谐、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同时,《意见》也表示,当前我国品牌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产品质量不高、创新能力不强、企业诚信意识淡薄等问题比较突出。也就是说,加强品牌建设,不仅是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供需结构升级的需要,也是改变品牌发展滞后、品牌意识不强、品牌对经济发展和企业创新促进作用不够现状的需要。而设立“中国品牌日”,就是为了更好地营造中国品牌氛围、增强社会对品牌的认识,打造和创建更多属于中国的知名品牌。
在国际竞争日益加剧的大背景下,单纯依靠加工制造已经很难适应竞争的需要、适应市场的要求、适应消费者的需求变化,而必须依靠品牌的力量、依靠质量的保证、依靠服务的水平、依靠信誉的保证。为什么会出现中国人大量到国外采购商品,特别是国际知名品牌,更成为很多中国人的首选,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自己能够拿得出手的知名品牌太少,能够给消费者带来心情愉悦和荣誉感的产品太少。不仅如此,在产品的质量、信誉和服务方面,也与其他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存在不小的差距。也就是说,设立“中国品牌日”,营造良好的品牌环境,不只是从产品本身来说,还要从信誉、服务等各个方面下功夫,让“中国品牌”能够成为集各种市场元素为一体整体形象。
眼下,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的关键时刻,如果仍然维持过去的低端制造、低端生产、低端产品、低端服务,要想推动转型升级,难度是相当大的,甚至可以说是不可能的,更是与便于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完全不相称,而必须从低端走向高端,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从“中国产品”走向“中国品牌”。而这里所说的“中国品牌”还必须是能够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要创造中国品牌,就必须确立品牌意识。要知道,如果连品牌意识也没有,或者说只想买国外的知名品牌,不想自己创造品牌,那么,就不可能真正拥有属于自己的品牌、拥有让自己自豪的品牌。需要注意的是,确立品牌意识,决不只是企业的事,而是全社会的事,是每一名社会成员和社会机构的事,政府要有品牌意识,企业要有品牌意识,广大居民也要有品牌意识。只有将品牌意识票根于每一个人、每一家企业,中国品牌的诞生才有希望,中国品牌才能置身于世界品牌之林。
要创造中国品牌,就要营造良好的品牌创建环境。要能从政策、资金和资源配置、市场服务、竞争秩序改善等各个方面,给企业创造良好的条件,让企业能够不断创新、不断地对品牌进行升级改造、不断地提升产品形象。其中,打击假冒伪劣、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要作为创造中国品牌十分重要的切入点,让品牌价值不因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过多而贬值,而是要通过环境的改善,让品牌的价值不断提升,让企业创造品牌、创新技术的热情不断高涨。
要创造中国品牌,还要改变品牌的认定方式。眼下,对各种奖项的评定、品牌的认定等,更多的是采用政府唱主角、政府做裁判的方式,亦即由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相关标准,由专家进行评审。而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的评选标准,又更多的是站在政府立场,而不是消费者立场,是为了政府的某种需要,而不是企业的发展需要。因此,评选过程往往都过于简单,过于行政化。甚至在品牌培育、辅导、评选过程中,形成了一条条的利益链,甚至出现同一批专家既帮助企业辅导、培育,又最终评定和认定的现象,出现严重的利益输送。所以,如何改变品牌的认定方式,从单纯由政府部门和专家认定,转变成制定认定规则、确定认定标准、增加社会认可度和接受度、提高消费者赞誉度和口碑率、市场影响力等,从而使品牌认定更加符合市场要求、符合消费者认同。
总之,设立“中国品牌日”,营造良好的品牌氛围,是必要的,也是“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品牌的培育与打造,决不是一朝一日、一句口号就能完成的,而必须不断积累、不断创新、不断提升、不断适应市场需求;也不是一家企业、一个部门就能做到的,而需要全社会共同打造、共同培育、共同为品牌价值的提升创造条件。也只有这样,国际市场才会有越来越多来自中国的知名品牌,中国消费者也就不需要舍近求远地到国外去采购品牌产品。中国品牌,在“中国品牌日”正式扬帆起航。(谭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