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法院系统先后举办全省书记员技能大赛,全省3000余名书记员参赛,最终将有36人参加6月中旬的决赛。
每当提到法院,人们想到的是法庭上的法官,却往往忽略了庭上默默无声的书记员。许多人将书记员理解为“庭审记录员”,甚至有不讲理的当事人会对书记员出言不逊。但实际上,书记员是法官的左膀右臂,协助法官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是司法辅助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审判工作中,书记员承担着案卷整理、材料归档、文书送达、庭审录入等事务性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基础。目前大多数基层法院案件繁多,日常审判工作繁忙,书记员每天要连续开五六个庭甚至十个,不仅要写大量的传票,还要拐弯兜圈找到当事人。书记员的技能素质和工作完成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案件的审判效率,甚至是审判质量。
书记员的工作量也折射出法官的工作压力。由于审限安排有着极为严格的规定,法官必须得加足马力,一年办案三四百件,甚至更多,撰写判决书就工作量巨大,而有的基层法院还没有配备法官助理。不少民事案件虽然案件事实、证据证明和法律适用等都非常明确,但在判决书的撰写上,仍然要遵循判决书的格式,这些加重了法官的工作负担。
司法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把法官从简单、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做好专业化审判工作。日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信用卡诈骗案宣判后,当场向被告送达了一份只有一页纸的令状式刑事判决书;与此同时,云南玉溪市红塔区法院研和中心法庭也向两起案件当事人送达了令状式裁定书和令状式判决书,上面只包含诉讼当事人信息、原告诉求、案件基本事实、法律条文引用和裁判主文。令状式判决书改变了过去传统的文书模式,言简意赅、重点突出、让人一目了然,最大程度减轻了文书撰写的工作量。
司法改革不仅仅是外部问题,司法机关内部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也值得关注,比如配备法官助理、增加书记员等。
书记员看似是一个普通岗位,但随着司法改革的收入,书记员工作更趋专业化、规范化,不仅要将庭审中口语化作归纳,还要忠于庭审原貌,保证记录的快、准、全、细,为法官正确评判案件提供可靠的第一手材料,同时还要认真仔细校对文书,发现裁判文书的错漏之处。书记员技能素质的强化,不仅能提高审判效率,还能节约司法资源,帮助法官节约时间和精力去办理重大、疑难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