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日常生活的选项,将成为众多居民的必修课。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其中有关2020年底前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规定,令人关注。
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856亿吨,用装载量为2.5吨的卡车来运输,所用卡车长度能绕赤道12圈。而只要处理得当,垃圾也能变废为宝,关键就在于实现分类。本世纪初,北京、上海等8个城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但由于相关政策法规不够完善、激励约束政策不够到位、各环节衔接不够协调,分类推广一直难以深入。一位网友感慨,“每次倒垃圾我都凭有限的垃圾分类知识仔细分类,可看到垃圾回收车将所有垃圾一股脑都倒进车里,我感到深深的委屈。”
在垃圾围城的压力下,明确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落实各相关主体责任,已是当务之急。垃圾分类是系统工程,包括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多个环节;任何环节出问题,都影响实际效果。目前,前端分类标准五花八门、名称过于专业,中端垃圾清运时常混装运输,末端垃圾处理设施等配套系统无法匹配需求,形成一个个隐形梗阻。畅通垃圾分类的脉络,保证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无缝衔接,需要政府、社会与公众形成更强大的环保合力。
当前我国家庭生活垃圾中厨余垃圾约占56%,可回收垃圾约占26%。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制度,促进垃圾清运和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关系到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质量,也映照着一个地方的治理能力。“分类产生价值”,垃圾处理至少具有减少污染和循环利用两种社会功能。从实践来看,前者主要体现为垃圾清运,因为公益属性较强、责任明确,相关管理工作卓有成效;后者主要体现为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比如制造新产品、堆肥、发电等,这方面的产业链发展并不成熟,且牵涉多个管理部门。针对这样的现实,今后可以重点突破,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多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进来。
由于发展程度各异、垃圾组分不同,世界上并不存在统一的垃圾分类标准,唯有因城施策、因地制宜。城市生活垃圾中电子垃圾、瓶瓶罐罐比较多,部分旅游城市的厨余垃圾含量相对较高,末端处理方式就应体现针对性。在部分农村地区,有用有机垃圾沤肥的习惯,可以采用“腐烂变质沤肥还田、可回收资源利用、不可回收就近填埋、有毒有害集中处置”的方法。更有专家如此建议处理厨余垃圾:把剩菜剩饭放进垃圾桶之前,先尽可能将水沥干,垃圾含水率降低了,资源回收效率和二次污染控制水平也就提高了。无论采取何种手段,最重要的是真正把垃圾分类落实到位,避免产生新的污染和造成资源浪费。
从“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环保理念,到“能卖拿去卖、有害单独放、干湿分开放”的实操口诀,事实证明,垃圾分类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复杂,是人人都能做到也能做好的小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建立打通分类各环节的流水线,让公众看到分类的实效,垃圾分类定能成为生活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