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一段“达州市公安局民警不服从交警指挥”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执勤交警让违规停车的司机把车开走,但司机称自己是市公安局的,并说执勤交警“不懂事”。4月3日晚,达州市公安局对此事通报称,该司机系达州市公安局民警,当天因女儿下车买包子,将车临时停靠在路边并说出不当言论。目前,涉事民警已被停止执行职务。
一句不懂事,让一个公安局民警一夜爆红;一句不懂事,让一个自称保卫处处长的官员,一夜被停职。面对如此人生际遇,当事人内心恐怕是五味杂陈的。
我们不妨先看看这个“不懂事”到底是什么意思?根据汉语解释,懂事无非有两个解释,一个是理解用心,另一个则是明白事理。从当时的情境来看,这个保卫处处长显然是在说这个辅警“不明事理”,至于事理是什么?稍有常识的人都明白,大意无非就是说这个辅警不懂规矩、不懂变通云云。
如果把“不懂事”增添到官员雷语谱系中,客观来说,这三个字恐怕算不上“雷”。我们不妨再做一个假设,如果你就是当事人,临时停车去买包子,面对交警不停的催促,你会否也认为这交警“不懂事”呢?毕竟确实不是“犯了多大的错误”,通融一下也就过去了。再者说,这说人“不懂事”的,不仅与这辅警算是同行,还算是半个领导了,不说同行之间本应有的惺惺相惜,如此较真,估计会让不少深谙同行之道者犯尴尬癌了。难怪这保卫处处长,在临走之前,忿忿不平地丢下“不懂事”三字。
当然,这并不是要为这个涉事的民警“站台背书”。对于一段突然蹿红的视频,以及一句“不懂事”,我们首先没有必要站在道德高地,去进行过度的人设,情绪表达之余,仍需回归理性与平和。而从某种意义上讲,当我们将“不懂事”回归于“日常”时,更能让我们由此去打量此中所投射的社会生态。
当一句“不懂事”因愤愤然脱口而出被围观时,它的“不当”不仅仅是刺激到了某种本就焦虑的情绪,而是因为撕开了一簇敏感而脆弱的潜规则。在这句“不懂事”之前,涉事的民警为了让自己的“停车权”不受到侵犯,在“买个东西、马上就走”保证失效后,先后用“自亮身份法”、“抬出领导法”意欲唬住辅警。
一个简单的私人行为,在遭遇“挫折”后,附身的权力身份迅速被搬了出来,这首先是一种不正常, 而这似乎成了许多官员仰仗的行为逻辑,在此前的雷人官员中,便有不少这样的例子。
在自亮身份不见效后,“抬出领导”的法子似乎也是寻常可见。这同样是一种不正常。这首先直指的是一种“圈子文化”,而这种文化所依附的其实是权力。此外,搬出领导能成为惯常,说明此法的高度奏效。这又是一种不正常——正常的执法行为,为何领导就可以干涉摆平呢?
更大的不正常还在于,在“不懂事”的语境中,我们分明看到一个官员对潜规则的重度依赖,所对应的则是对明规则的漠视,要知道,辅警的所作所为,就是在正常执法。
于此,将“不道德”置于讲究规则尤其是法治的现代社会,谁“不懂事”已不言自明。而当这些潜规则大行其道时,我们或许更需要反思的是,如何让真正的“事理”大行其道。 (湖南 高亚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