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有种另类的“做好事”:一些社区干部为辖区居民办好事情后,会暗示居民往单位送锦旗、写感谢信,或指引其给媒体爆料“扩大影响”,甚至出现媒体收到居民爆料措辞雷同的情况。(据《人民日报》)
“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对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处在一线的基层干部来说,为民办事,为民解忧,担起该担的责任,既是职责所系和分内之事,也是“义”之所在,本不应考虑能否为自己带来多少利益,也不应追求虚名回报。
不可否认,民众对干部的工作若是满意,会真心实意地写感谢信和送锦旗。而通过暗示送锦旗、写感谢信等方式进行“荣誉索贿”,则是贪慕虚荣的表现,是把为民服务的职责当成了“人情往来”,让人看到了形式主义的影子,是值得警惕的“四风”变种。
“荣誉索贿”也反映出在某些基层党员干部身上依然存在狭隘甚至低层次的政绩观。基层工作细碎烦琐,每天处理的多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既没有什么高楼大厦可建,也没有什么宽阔马路可修。到年终总结时,拿什么来讲述一年来的辛苦忙碌呢?在一些基层干部看来,如果能从民众那里索来感谢信和锦旗,就是一种值得说道的“政绩”,是年终总结时“闪光点”。但这种暗示来的虚假“政绩”,极易让民众心生厌烦,影响干部整体形象。
“荣誉索贿”扭曲了党员干部本应追求的宗旨意识,是亟须打扫的思想灰尘,其危害不容小觑。“荣誉索贿”也不禁令人想到一些贪官收受古玩玉器、名人字画的“雅贿”行为。“以喜其为名者,必以骄奢为行。”追求虚名的人,必定会有骄奢的举动。虽说锦旗和感谢信没有古玩字画那么金贵,也难以转换为财物,但仍埋藏着侵蚀干部作风的风险点,与“雅贿”别无二致,也是一种腐败。
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大背景下,在考核和评价基层干部时,除了要严防吃拿卡要式的“索利”外,也要把治理“图名”提上日程。要对感谢信和锦旗的“含金量”多一个心眼,多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向民众求证。更关键的是,基层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经常自省修身,决不能因贪图脸面上的“贴金”,而忘掉为民服务之责。
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为了缅怀谷文昌,“先祭谷公,再祭祖宗”,成为东山县百姓多年的习俗。可见,党员干部若踏踏实实履行职责、为民服务,不会没有回报,但这种回报是来自百姓和组织的真心认可。而靠“荣誉索贿”得来的认可,终究是纸糊的房子,经不起风雨吹打。广大党员干部当有这种意识和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