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听取关于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这部备受瞩目的法律进入立法程序的最后冲刺阶段,民法典的编纂工作也将迈出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步。
民法是调整社会生活关系和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一个人的一生,很可能不与刑法打交道,却无时无刻不会与民法发生关联。某种程度上,起着基础性作用、日常应用最多的法律就是民法。正因如此,民法典在许多国家都被视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的每一个条文甚至一个字的设计与变动,都可能深刻影响每个人的生活。
民法是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从法治国家的经验来看,民法的本质,是划定一个公权力不得进入的领域,在这个领域里,个人权利被认为是社会活力之源,人的权利是其中的核心概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民法典的制定过程,实际上也是公民权利意识和政府法治水平不断提升的过程。没有对公民权利的敬畏,没有对公权力的有效制约,就没有民法生存的良好土壤。这也是我国自上世纪50年代即谋划启动民法典制定却一直没有完成的重要原因。因此,民法总则顺利提请此次大会审议,也可以说是我国民主法治提升到一个新高度的重要标志。
此次提请审议的民法总则,源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实施的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存在天壤之别。在一定程度上,民法通则只是粗疏地勾勒了私权利的大纲,而民法总则却可以称为私权利的总纲,是新时期公民权利“百科全书”的开篇之作和点睛之笔。这其中体现的,是我们所处时代的沧桑巨变,也是国家整体法治水平和人权保障水平的巨大变化。
虽然经历了反复征求意见和三次常委会审议,代表们拿到的民法总则草案也仍有一些讨论和改进的空间。立法过程中,有的内容还有不小的争议,比如到底几岁的孩子可以自己去“打酱油”?Q币等虚拟财产到底如何保护?胎儿的权利保护到何种程度?等等。起草者虽然反复权衡,但最后到底哪种方案最科学,可能还需依靠参会代表的智慧和全社会的继续参与。
为了做好民法总则的审议服务保障工作,此次大会还专门设立法案组,成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单位的业务骨干组成,他们不仅将收集全体代表的意见,还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并以此对草案进行不断完善。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在全体代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最后表决通过的民法总则一定能够最大程度地回应社会关切,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系完整的民法典,在不远的将来也一定会问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