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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之殇亟待依法整体保护
2017-02-10 14:17:00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禄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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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8日,“甘肃明长城遗址遭农田啃噬,有的成农户羊圈院墙”的消息引发社会热议。(2月9日中国新闻网)

  长城是世界上体量、规模最大的线性文化遗产。据国家文物局公布的历代长城测量数据,长城总长21196.18公里,保存较好的不到10%。所谓“较好”,也仅仅是能看出那是长城,因为“保存不好”的长城已经成为一个缓坡或者一道土垒,更多长城正淹没在时间与空间中。

  保护长城,应该成为一种文化共识。然而,遗憾的是,风雨侵蚀、人为破坏、缺乏维护管理,长城砖被偷盗、拆解、贩卖的现象屡见不鲜……正如专家表示,目前古长城保护面临着“天灾人祸”、利益纠纷、保护性开发不当等问题,迫切需要解决法规约束力不强、管理职能交叉、保护力量不足、无序开发等问题,长城生存状况可谓堪忧。

  如果让长城顺其自然,长期遭受自然灾害的侵蚀和人为破坏,坍塌、损毁、消失的速度必然加快,若哪一天只有百里长城或者十里长城,试问:它还能成为世界著名的文化遗产吗?所以,长城作为一个整体,保护应该是保护它的全部,而不是选择性保护,更不是让其自生自灭。否则,后人恐怕只有看着画册想像人类创造的这一伟大的历史奇迹了。

  《长城保护条例》已颁布实施10余年。遗憾的是,《长城保护条例》没有具体的细则,加之企业违法成本低,各地破坏长城的案例时有发生,而一些地方政府则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漠然处之。如此种种,无疑成为长城之殇。

  保护长城遗址,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保护长城遗址,就要修订完善《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加大执法力度,把长城的保护、开发、利用纳入法制化轨道,坚决杜绝在基础建设、长城资源利用等方面,随意开挖人为破坏长城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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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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