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去像迷你小汽车,挂着“老人代步车”的牌照,在路面上看起来有些摆,在南京城区,不少老人还专门驾驶这种车辆接送孩子。不过从上周起,南京交管部门已对这类车辆进行摸底,据悉,春节前将结束摸底告知工作,年后如果此类车辆还敢上路行驶,将面临扣车以及罚款的处罚(《现代快报》1月16日)。
目前,各地市场上销售的老年代步车根本没有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技术检测,也不在国家允许上牌的车辆目录中。换句话说,这种车属于无证无牌无保险的“三无”车辆。毋庸置疑,放任此类车辆上路行驶将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威胁到车主、乘坐人、其他车辆及行人的人身安全。因此,禁止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非常必要。但应认识到,不能仅将板子打到购买者和使用者身上,而应做到源头治理。
虽说驾驶老年代步车属于违规行为,但不能否认,这些买车者首先是消费者,其购买和使用商品时享有人身与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可要求退货。同时,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否则可能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
由此可见,驾驶老年代步车的违规者,大多是不合格产品和虚假宣传的受害者。因此,杜绝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不仅应惩戒驾驶人,更应该做的是坚持源头治理,全面禁止非法生产、销售无资质车辆的行为,同时还应全力支持消费者索赔,避免财产损失。
作为普通人,花了真金白银从装修得冠冕堂皇的商场中购买了车辆,当然会认为那是合格产品。所以,他们驾驶老年代步车非法上路,很大程度上也是被误导的结果。因此,监管部门应主动出击,向生产和销售环节求解,清理和整顿非法生产与销售行为。惟有如此,才能做到源头治理,既有效遏止老年代步车泛滥,又可减少消费者的损失,最终让生产、销售者承担更重的违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