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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摄像头沦为“偷窥眼”
2024-04-09 11:31:00  来源:新江苏客户端·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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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通报该院近5年审结的网络犯罪案件办理情况,其中一起案例是男子非法控制18万余个摄像头搜集实时画面出售,获刑5年。

公共场所摄像头主要是为了保护公众安全,不能沦为危害安全的“偷窥眼”。这既提醒我们要注意身边的网络安全,也提醒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将躲在阴暗角落的“眼睛”揪出来,不能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文/杨丽 图/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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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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