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方鸿涛
为了尽最大努力阻断病毒传播途径,疫情发生后,全国各地纷纷出台通知延迟复工。当下,各地复工在即,客观上给疫情防控增加了难度。在这种形势下,正确处理抗疫与复工的关系考验着各地治理能力,各地必须高度重视二者关系,借“疫考”不断提升治理能力,补齐治理短板。
必须牢牢把握党的领导这个“根本”。社会治理体系是由众多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核心是党的领导。当前,疫情防控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在这个阶段,复工不等于放松,不能是没有目标、没有规划、没有秩序的“盲目开张”,而应有序恢复。因此,各地党委一定要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制定抗疫与复工两手抓、两促进的“干货”政策,出台分批分类复工复产的方案,引导企业按照方案科学有序复工复产,避免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较大的冲击。同时,还要以此为契机,抓住“危”中有“机”的机遇,借助国家政策,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努力实现产业结构优化、经济结构调整。此外,还要调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大对辖区企业和返岗人员摸底排查力度,在底数清、情况明的基础上,完善好返岗人员的检测防疫、安全隔离等措施和制度,保证复工平稳运行。
必须牢牢把握人民至上这个“核心”。人民是社会治理的主体,人民至上是正确处理抗疫与复工两者关系的核心。疫情防控关乎生命,而复工复产又关系生计。各地在处理二者关系时,切莫犯了本位主义的错误,切莫把单位、部门、企业、个人等利益放在第一位,要时时刻刻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放在心上,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尽可能减小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此外,还必须将人民的主体地位落到实处,在党的领导下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是党战胜各种困难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必须团结带领群众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充分运用好人民群众的智慧力量,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出来,汇聚起同心战“疫”的磅礴力量。
必须牢牢把握法治保障这个“条件”。法治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疫魔”肆虐之下,散播谣言、趁火打劫、坑蒙拐骗、哄抬物价、瞒报病情、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此起彼伏,给疫情防控及复产复工都带来了消极影响,其危害性不容小觑。我们要举起法律法纪的利剑,为科学防治与有序复工保驾护航,要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确保抗疫与复工依法依规、有章有序,要营造公民守法、理性防控的氛围,引导大家以积极的心态应对疫情,不散播谣言,不触碰法律底线,要高悬利剑、违法必究,对损害当前防控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及犯罪分子依法追究、依法处理,强化法律的威严。(方鸿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