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卫健委牵头组织制定了《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其中有一条规定: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
涉及生命健康的重大事项,应当把安全放在首位考量。当前,人工智能对疾病的正确诊断率还不够高,出台禁令很有必要。同时,人工智能诊疗一旦出现医疗事故,难以界定责任主体,相关问题如何解决有待进一步明确。在人工智能开处方问题上,不妨“让子弹飞一会”,审慎处理。文/袁媛 图/张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