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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标准,让扫黑除恶更精准有力
2019-04-12 17:1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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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9日,全国扫黑办首次新闻发布会召开,向社会公开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4个意见。(4月10日《人民日报》)

  近年来,“套路贷”、“软暴力”、非法讨债等黑恶势力犯罪,已成为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保障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必然要求。四个意见明确了恶势力标准,对于打好这场持久战来说意义深远。

  明确标准,才能更好指导扫黑除恶工作。出台的四个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并开展好扫黑除恶工作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什么是黑、什么是恶?如何区分“套路贷”和民间借贷?怎样加大对黑恶势力实施“软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等等,意见都给出了明确标准,有助于统一执法办案标准,推动各地各部门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黑恶势力。

  明确标准,让扫黑除恶更精准有力。《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强调要将有无“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作为审查判断恶势力的主要标准;《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也未使用“套路”与借款人形成虚假债权债务,不应视为“套路贷”;《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对“软暴力”通常表现作出规定,避免了交叉、重复和遗漏……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有效防止“误伤”,也彰显了意见出台的重要性。

  明确标准,才能确保扫黑除恶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扫黑除恶,要把握打早打小和打准打实的关系,宽严有据、罚当其罪,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依法打击,才能确保质量和效率的统一。虽然我们提倡不以“恶小”而不扫,对任何恶势力不能手软。但是,扫黑除恶却绝不能随意摸排,任性界定。如,湖南湘潭、山西沂州被曝将“失独家庭”列为扫黑除恶摸排对象,不仅伤了民心,也丧失了有关部门的公信力。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按照意见要求,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准确、精准打击黑恶势力,我们一定能齐心协力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百姓安全保驾护航、为公众福祉添砖加瓦。(文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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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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