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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罚到倾家荡产”,有决心有办法
2019-04-02 10:57:00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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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那些造成严重食品安全事件后果的企业责任人,要从重处罚,罚到他们倾家荡产!”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3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这种并不多见、非常接地气的措辞,是对民意的呼应,振奋人心。

  一直以来,“罚到他们倾家荡产”是民间的一种愿望。群众对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最如鲠在喉的是,一些案例中,始作俑者并没有受到“最严厉”的惩罚。有的惩罚看上去很严厉,但实际上很容易被转嫁,或者被自身强大的盈利能力所“稀释”。让相关企业和责任人接受应有的惩处,就必须“罚到他们倾家荡产”,这应该成为坚定不移的立场。

  遏制严重食品安全事件,必须有决心有办法。

  去年7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说过,“对恶意侵犯知识产权的,罚到他倾家荡产!”如今又针对严重食品安全事件做此表述,传递了决心和信心。近年来,工商等部门有过类似的表述。总理的讲话,为政府部门打了气、发了令。

  严重食品安全事件并非个例。这些事件,毁人健康,损人权益,对某个领域的生态造成的破坏性结果,经久难消。而模式化的处理,很容易让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很小的代价脱身,并且得到喘息的机会。在食品安全领域,刺激到深受其害的公众。违规违法成本过低,成为一个必须正视的现象。解决之道,就是“从重处罚”。

  我们常说“顶格处理”。但在食品安全领域,“顶格处理”并不够用。毕竟,“顶格处理”和“从重处罚”还不是一回事。假如法律法规缺乏“罚到倾家荡产”的条文,甚至某些规定给人“罚酒三杯”的感觉,“顶格处理”就会出现相对的不严厉。而这并不符合处置这类问题的终极目标之一:通过极强的震慑,逼迫居心叵测者收手。

  在当天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草案细化了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职责和问责措施,依法按程序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等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并完善了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等制度。

  要从法律程序上明确大额罚款执行部门,确保处罚规范合理,执法“利剑”更加有力。总理的要求,是遏制严重食品安全事件有办法的关键所在。

  有了法律的强力支撑,有了执行部门的重拳出击、不留情面,“罚到他们倾家荡产”就有了落实的基础和条件。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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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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