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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吃了要死人”的抱怨话一言成谶
2017-01-19 09:3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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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刘春林因为抱怨饮料里的果粒拽不断,吃了要死人的视频被传上网,就被逮捕了,何荣霞至今没想通。何荣霞表示,2016108日晚,作为江苏淮安某驾校教练的刘春林,和准备参加驾考的学员邓某川和李某入住一招待所。发觉肚子饿了后,刘买了喜多多椰果王果粒饮料,但吃的时候发现果粒嚼不动,遂将果粒中的水分拧干,两手拉拽果粒不断,抱怨该饮料会吃死人20170118日《华商报》)。 

  果粒嚼不动, 两手拉拽果粒也不会断,胃能够消化吗?难道我们的胃就是钢铁做成的?至于果粒吃了会产生什么的后果,我们不得而知,但是至少可以说,这种果粒吃了绝对没有什么好处,所谓的果粒也绝不是什么好东西。 

  “食品安全大于天。”对于吃,人们是不敢有丝毫马虎的,毕竟弄得不好是要命的事。所以,吃到这种自己不满意、不舒服、不放心的食品,必然会心生怨气。所以发发牢骚,比如出现“难吃死了!”、“吃了要死人!”、“这是人吃的吗?”等语言,这都是人的不满情绪的正常发泄。 

  果粒虽然嚼不动,但目前肯定是吃不死人的。如果能够吃死人,可能早就有人吃死了。如果从严格的逻辑角度或者从事实角度来看刘春林的这句话,确实与事实不符,并且有损害商品声誉之嫌疑。但是,谁都知道,牢骚往往是感情冲动的表现,缺乏理性的表达,是经不起认真的推敲和分析的。 

  然而,就因为几句牢骚,就以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把人关进监狱,这不由得让人想起了历史上的一个词:“文字狱”。这样做的结果是,人们的意见不能充分的表达。有怨言不敢发泄,有意见不能提出,有问题不敢指正,特别是对事关人们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也不敢进行监督,也不敞开心扉谈论,恐怕现在刘春林所说的“吃了要死人”只是可能,以后吃死人就可能变成现实了。 

     胡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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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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