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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拿判决书请假”让谁难堪?
2017-01-18 09:3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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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近日在采访中得知河北唐山李新化名的一段遭遇让人觉得既心酸又无奈。在异地工作的李新已经两年多没能回家看望父母了。为了能回家看一眼他不惜主动要求父母把自己告上法庭成为被告最终拿着法院的判决才请了假、回了家、看了爹妈。117 法制日报 

  小伙为了看望父母,不得不让父母把自己告了,拿着判决书去请假,才实现了与父母团聚的心愿。实际上,这种类似情况在许多地方都已发生。例如,去年,一位山东的女士在朋友圈里贴出了一张令人唏嘘不已的请假条:假条内容是“快忘了老公长啥样了,我想去看看”。请假去看望他的在西藏工作的丈夫。等等 

  这位为了请假看望父母而让父母告自己的小伙,虽然是在外企工作,但中国不是外企的法外之地。中国是个法治国家,不管对待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准绳只有一个,那就是法律。我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法律的规定在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但不管是什么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员工应该有正常的休假制度。试想,假如这位小伙每年都有十天左右的年休假、探亲假等,还用得着让父母告了自己才能请假吗? 

  实际上,不仅仅是一些外企,就是中国企业还有许多没有很好地执行《劳动法》的情况。特别是一线施工承包企业员工的社会待遇更是不容乐观。“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吃的比猪糟”这一流传在一线施工承包企业中的顺口溜虽然有点夸张,但也从一定程度上是他们生活的写照。这些施工企业转战全国各地,员工们为了养家糊口,他们不得不背井离乡,与亲人分离,从事高强度的劳动。正常的双休日不能得到落实,更不要说探亲假、年假、公休假了,与家人团聚已成了他们的一种奢想。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也是社会的稳定器。不论什么企业都应该给员工创造条件让他们常回去看看,这虽然可能让企业增加了一些负担,但可以让员工感受到企业的温暖,只有让员工家庭稳定了,才能更好地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为企业发奋地工作。《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出台很长时间了,很多企业都没有按照这些法律法规去执行,一些外企更是拿他们国家的法律来说事。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关键是很少有政府机构去监督。因此,要防止“小伙拿判决书请假”这样的情况,必须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不论对中国企业还是在中国经营的外企,都要一视同仁,督促他们把员工的各项休假制度落实到位。(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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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zjw_kongjing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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