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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禁止网购,“一刀切”管理太粗暴
2019-12-13 08:55:00  来源:红网  作者:郭靖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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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山西交口县,家长爆料县第一中学下发通知称:禁止学生网购,发现以学生名义邮寄的快递一律没收。家长吐槽该校偏僻买东西不方便,该规定让人难以理解。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学校虽然禁止网购,但是家长可以给学生寄东西。(12月12日 中华网新闻)

  该中学本意应是限制学生在校使用手机的行为,引导学生们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学习上,这本无可厚非。然而,该学校地处偏远,各种生活用品在种类、数量上都比较匮乏,再加上学生大都长期封闭式住校,需求较大但不容易有效传达,因此,学校禁止网购、没收快递的规定太粗暴。

  从法律层面上来看,学校作为进行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可以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但绝不能滥用权力甚至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物权法》第六十六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学生个人的包裹属于私有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在没有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学校不由分说地采取没收、禁止等行为加以限制,实际上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此外,学校承担着社会的教化作用,若在法律层面有失偏颇,将影响当地社会的法律风向。

  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来看,学校不能为了方便管理,就失掉了学生本位的出发点。一方面,在地处偏远的封闭寄宿制学校,有限的配套基础设施在短期内不能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而网购的兴起是时代发展给予的便利。如果学校盲目禁止网购,虽然能够一定程度上避免学生使用手机,但也极有可能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造成阻碍;另一方面,即使是允许以家长的名义寄送包裹,仍然会增加包裹的运输成本,在周转中途浪费掉大量时间,不能及时满足学生的需求,还会增加家长的负担。

  在住校学生能否网购的问题上,堵不如疏。处在身体发育期的学生,对生活必需品的质和量都有着极高的需求,学校打着“为学生好”的旗帜,实际上只片面关注了学生的学业,殊不知成长也是需要丰富的物质积淀。因此,学校应该换位思考,在尊重学生权利的基础上,对他们进行积极正面的引导,比如班主任可以集中一周中的某课余时间段,对有需求的同学开放微机室,统一进行网购,如此一来既解决了学生们的硬性需求,还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学校也达到了统一管理的目的。

  一旦出现问题,校方就想着用校规加以禁止。可是,成熟理性的学生是禁不出来的,只会助长埋怨与逆反。所以,莫让蛮横粗糙的管理方式,切断了学校应有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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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郭蓓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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